纠纷简介
患者,男,73岁,因“大便习惯及形状改变半年余,检查发现直肠肿物10日”于年3月5医院。诊断为直肠癌,肠镜病理诊断:(直肠腺癌)。3月10日全麻下行腹腔镜下低位直肠癌前切除术。
术后第一天患者肛门有暗红色液体,考虑吻合口渗血,给予对症治疗。术后第三天晨起出血量增大,负压引流出暗血性液体,经治疗出血量减少。3月18日晨患者出现血压降低,氧饱和度下降等,考虑吻合口瘘,腹腔感染,感染性休克,行急诊腹腔探查术,见左下腹脓性渗液,前次手术吻合近端结肠肠管小块缺血坏死,管壁菲薄。术后收治入ICU,但患者肺部感染仍逐渐加重,并出现肾功能、心功能不全等多脏器功能不全表现。最后患者因病情加重死亡。
调解经过
术后风险考虑是否充分,抢救时机是否及时
年5月初,一对兄弟携带一份厚实的材料来到静安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江老师接待了他们。
其中一名男子非常气愤地向江老师述说事情的经过:其父亲于年2月经肠镜检查发现直肠腺癌,3月5医院,术前各项检查良好,3月10日行腹腔镜微创切除直肠腺癌根治术。
术后当晚大量出血,家属告知医生但没有被重视。后患者一直有大量出血伴有疼痛和腹胀,但是医生仍没有给予重视,导致延误病情8天,引起大面积感染休克。
于3月18日行第二次开腹手术,后转入ICU并切开气管,大面积感染无法控制,于4月1日器官衰竭死亡。患方认为医方有严重的医疗事故,没有考虑到吻合口瘘的风险,延误控制大面积感染的最佳时机,要求赔偿,元,并向江老师提供一份详尽的书面调解申请材料。
请“专业人士”为重大疑难案件开通解决之道
调解员江老师认为,此次医患纠纷非常复杂,当事患者已死亡且患方索赔金额大,符合申请专家咨询的要求,遂决定建议让第三方专家来分析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医患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江老师的建议听取专家的意见。
年5月17日专家咨询顺利启动,咨询会上双方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专家通过梳理整合和专业分析给出了他们的意见:1、医方在全麻下行腹腔镜下低位直肠癌前切除术。诊断明确,手术指征存在,术式可行。2.医方对术后吻合口瘘的发生认识不足,第二次手术时机的选择欠妥。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构成损害,应承担对等至主要责任,建议双方调解解决。
依事实、讲证据、秉公正、合理法地化解矛盾焦点
调解员江老师将咨询意见转述给双方,医方表示专家的意见是否过重?
江老师回答道,吻合口瘘的发生是事实,而且二次手术时机选择也的确欠妥,更何况相关病史资料也能够证明。若医方不接受专家的意见选择去鉴定,所承担的风险较大,建议医方妥善考虑。医方表示会向上级汇报讨论。对于患方,江老师则表示直肠癌是患者自身的疾病与医方无关,所以若要求医方承担全责也是不可能的,希望患方重新考虑确定自己的诉求。
历时半年纠纷终得化解,困扰多日心结终得释怀
经过调解员江老师与医患双方反复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医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赔偿患方,元,11月16日医患双方在江老师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并申请了司法确认。后续患方书写一份感谢信至静安区司法局并向静安区医调委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讨论点评
吻合口瘘是直肠癌手术后常见的严重并发症,也是死亡的主要原因。此纠纷患者当事人已死亡且索赔金额大、案件过程复杂。所以专家咨询是一项非常有效快捷的解决途径,通过从专业角度来评判医方是否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问题,也容易理解得到双方采纳,再通过调解员摆事实、晓法理、勤沟通,逐步化解矛盾,使得此次纠纷最终得到妥善处理,也为静安区和谐的医患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来源:静安区司法局:,。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原标题:《手术延误致人身亡?家属质疑抢救不及时!“专业人士”这样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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