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狗血爱情剧中数不胜数的殉情片段,居然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
运输工男子许某与邂逅的“真爱”——一名在足浴店工作的女子丁某,他们欲各自离婚后再结婚,但由于遭双方家庭竭力反对,无奈之下两人选择用尖刀互刺对方来“殉情”……
已婚男女偶然相识竟擦出爱的火花
为了她,他不再将收入交给妻子;
为了他,她“从良”开起了服装小店……
现年36岁的许某是浙江一肉联公司货车司机,负责往上海运输肉类的工作。许某有一个旁人看来美满的家庭,妻子温柔贤惠,膝下还有一双活泼可爱的儿女。
然而,长期奔波浙沪两地,夫妻俩聚少离多,这让许某总感觉自己与妻子之间少了些什么。
在生完第二个孩子后,身在老家的妻子的重心自然也落在了年幼的孩子身上,对许某自然没有过去的温情与体贴。这些也成为了许某对妻子不满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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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一天,在跑完长途后,许某来到浦东三林地区附近的一家足浴店“放松”,为他服务的正是同样已婚且有两个儿子的丁某。也许是同龄,也许是有相似的人生经历,两个偶然邂逅的人很快擦出了火花。
“我们两人认识后很快就相爱了,并且有了两性关系。之后我们基本上每天都见面,或在她店里,或在我车里,一直维持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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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某眼中,丁某是如此地风情万种、善解人意。同时,丁某对这个男人也有了不同寻常的感情。许某对丁某特别的体贴与大方,但这份大方的背后,却是许某对老家妻子的冷淡。他的收入不再交给妻子,并每日沉溺在与丁某的耳鬓厮磨中。
更让许某感动的是,为了这段感情,丁某毅然“从良”,开了一家小服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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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丈夫宁可与情敌大打出手也不肯离婚;
而她,也只要爱情,不要爱情的累赘——
情敌甩给她的两个孩子
于是双方离婚都成僵局……
就在许某和丁某感觉到爱情的妙不可言之际,许某和丁某各自的配偶却坐不住了。
年夏天,丁某的丈夫在妻子的服装店内,撞到许某与妻子幽会。怒火中烧的他与许某大打出手,最后在旁人的劝说和妻子的哭泣中罢手。
“事后我就要求妻子和该男子分手,妻子也答应了,此后我就没和该男子见过面。”丁某的丈夫说,尽管妻子曾经要求离婚,可是自己没有答应,但没有想到妻子依旧与情人藕断丝连,并最终酿成了这一惨剧。
丁某的丈夫记得案发当晚,他在家附近一个棋牌室打牌,丁某也在。但过了一会儿,妻子就说要回家做个面膜睡觉。丁某的丈夫不疑有它,就让妻子离开了。不料午夜零点,他却接到大姨子的电话,说丁某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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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边,许某和妻子的关系也走到了冰点。年春节刚过,许某就向妻子坦言自己另有所爱并提出离婚,但妻子一直没有答应。
年2月下旬的一天,许某开车出门送肉,其妻子紧跟着叫了出租车进行跟踪。无奈之下,许某只得让妻子与丁某见了面。
见面后,许某妻子向丁某恳求:“你们两个要真在一起我也没有办法,但要对我们的孩子负责,要好好照顾他们。”但丁某却断然否决,于是许某妻子就拖着不肯离婚。
许某的婚外恋也引起了其家人激烈反对。许某姐姐经常打电话给他,劝他回归家庭,可是爱情至上的许某依然如故,对姐姐敷衍了事。
案发当晚,许某的姐姐刚刚劝说了弟弟,许某也表示与丁某不再来往。谁知深夜就接到弟弟的电话,电话那头弟弟断断续续地说,他与情人殉情了。大惊失色的姐姐立即报了警,并连夜赶往上海。
相约殉情,他们选择互刺对方结束生命
在她奄奄一息之际,他感觉好痛
于是大声呼喊“救命”……
年3月17日晚上,居住在浦东三林塘河附近的村民张女士,因为孩子在外玩耍很久没回来,便与丈夫一起去找孩子。
出门时,她看到小河旁的亭子中有一男一女在说话,听上去像是恋人间闹别扭,便不以为然。而当她找了一圈孩子回家时,发现这对男女还没有离开,还在亭子里拉拉扯扯。
没过多久,她就听到有人喊“救命”,她走到亭子边一看,满地鲜血,一个男子慢慢爬出来喊叫救命,还有个女子朝天躺着一动不动。张女士见状赶紧报警。
倒地的男女正是许某和丁某。警方和救护人员到场后,发现丁某早已伤重不治,许某则奄奄一息。医院急救,许某脱离了生命危险。说起这场突发的变故,许某伤心地说,两人是为了殉情。
经法医鉴定,死者丁某生前系被他人用锐器戳刺颈部、上腹部造成左颈总动脉破裂、肝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犯罪嫌疑人许某遭外力作用致腹壁穿刺创并胆囊全层破裂等,构成重伤二级。年7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审理中,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许某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许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得知判决结果后,许某有些不能接受,他认为自己此举是殉情,他深爱着被害人丁某,为此他提起了上诉。
日前,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许某将在十多年的铁窗生涯中,忏悔和回忆这些爱恨情仇……
检察官在此告诫大家
以爱为名的杀戮需承担刑责
爱一个人,爱到剥夺其生命,无论初衷如何,结局都是令人惋惜的。“
从法律上说,相互约定自愿让对方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无论是自愿让对方结束自己生命,还是受邀结束他人的生命,都属于故意杀人的行为。这样的行为都是以极端的方式,剥夺他人的生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均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可根据情节从轻处罚。
世间的“痴情男女”啊
在开始任何一段感情时
都要先考虑一下身处的环境和各自的担当
不要因一时冲动,带给他人痛苦
▍内容来源:新闻晨报,上海法治报(Shfzb),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综合编辑:柳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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