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15治疗原则
◆治疗原则
治则就是治疗疾病的基本法则,它的基本精神是建立在整体观念和辨证的基础上,对疾病进行全面的分析综合,从而针对不同的病情而制订出各种不同的治疗原则,直接指导着临床的具体治法和处方用药。
◇整体观
祖国医学认为人体的局部和整体之间,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都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在治疗疾病过程中,既不能只看到病变的局部,而看不到整个人体,孤立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但也不能只见整体而不见局部,只进行一般的全身治疗,忽略了对病灶局部特殊性的认识和处理。
如眼科疾病常常从肝论治,但病变在眼,所以又常用一些青葙子、密蒙花等既能清肝又能明目的药品。
从脏腑相关的整体观念出发,一脏有病可从他脏人手治疗,如肺虚可用健脾的方法治疗,称“培土生金”,即虚则补其母;
又如肝火偏亢,疏泄太过影响肾的封藏功能,所致的遗精不止,则可用清泄肝火的龙胆泻肝汤,而不用固肾涩精的金锁固精丸治疗,即实则泻其子之意。
整体观的另一个含义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宜。
如四时季节气候不同,发病特点和用药情况也不一样。
如冬季寒冷则感冒多属风寒,用辛温解表法治之,麻黄、桂枝、苏叶等多用。
夏季炎热,感冒多属风热,辛凉解表法治之,以金银花、连翘、薄荷等常用。
因地区不同,南北有别,同一风寒感冒在西北高山严寒地带,用麻黄、桂枝、细辛等辛温重剂才能发汗解表驱邪;
而南方则只需荆芥、生姜等轻剂即可,麻黄之类非常慎用。
又根据老人、小孩、男女、体质强弱、生活习惯、精神状态等不同而异。
◇治病求本
治病求本是祖国医学治疗疾病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必须找出疾病的本质,分清矛盾的主次,才能有的放矢,达到预期效果。
如头痛一证可由外感、血虚、痰湿、瘀血、肝阳上亢等多种原因所致。
那么就要审证求因,寻求之本,而分别采取解表、养血、燥湿化痰、活血化瘀、平肝潜阳之法治疗,否则效果差。正是“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所谓标与本是一相对的概念,以正邪而言,正气为本,邪气为标;
就病因和症状而言,病因为本,症状为标;
以疾病发生的先后而言,旧病为本,新病为标;
以病的部位而言,内脏为本,体表为标。
总之,任何疾病的过程都不外乎是正气与邪气斗争的过程,因此,治疗疾病也即改变正邪双方力量的对比,以扶助正气,祛除邪气,使疾病过程向痊愈的方面转化,即扶正与祛邪二个法则。
●扶正祛邪
扶正一般是指用补益药物或配合适当的营养和功能锻炼之法来扶助正气,增强体质,从而达到祛除邪气,战胜疾病的目的。
如脾虚泻泄时以健脾益气,除湿止泻法治之,使脾气足,运化健全则泻止,即“虚则补之”之法。
又如卫气虚易患感冒,用玉屏风散治之,黄芪、白术益气固卫,佐以防风祛邪,达增强体质,预防和治疗体弱感冒者。
祛邪就是用发汗、攻下或消导、清热的药物祛除邪气,以达到邪去正复的目的。
适于邪盛为主要矛盾的病证,即一般所说“实则泻之”意思。
如饮食不节而过量食滞者,证见腹胀堵满,嗳腐吞酸等,应消食导滞,食化则证自消,邪去则正自安。
在一定条件下矛盾是可以转化的,那么又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先攻后补或先补后攻及攻补兼施不同的治疗法则。
如肝硬变,此时正气已虚,应该扶正;
但如果腹水严重,胀满难忍,二便不通时,则要权衡哪一方更为重要,即根据体质和病情的缓急,要遵循“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的原则。
●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
缓则治其本大都用于病势轻缓的慢性病,如久病阴虚而发热咳嗽的病人,发热咳嗽为标,阴虚为本。
因病情缓慢,可用滋阴的方法以治其本,阴亏已复,发热咳嗽随之痊愈;
急则治其标,多见标证占据主要矛盾方面。
如原为脾胃虚寒,复感外邪而发热恶寒、咳喘等,则必须先表后里,表邪解后再调理脾胃。
但有时标本同治,属标本具急,既不允许单治其标,又不允许单治其本,必标本同治。
如慢性肾炎,肾虚水泛,全身浮肿又复感风寒,则恶寒发热、无汗、咳喘、尿少浮肿加重。肾虚水泛为本,风寒束肺为标,两者俱急,则必须表里双解,用解表宣肺与温阳化水同时并进,才能两全其美。
◇正治法与反治法
它是一般的常规治疗方法,即采用与疾病性质相反的药物治疗,所以又称“逆治法”。
如热证用寒药,寒证用热药,虚证用补法,实证用泻法,即所谓“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的治疗方法。
●寒因寒用
用寒性药治疗寒象证称寒因寒用。
其实寒象为表面的假象,热才是里面的本质。
它是由于热邪内炽,里热太甚,格阴于外,阳气不能畅达四肢而表现为手足逆冷的假象。
用药还是针对本质里热的实象而治之。
如某些中毒性休克与此相似。
●热因热用
用热性药治疗热象病证叫热因热用。
由于内脏虚寒严重,阴邪太盛,致使阳气上浮于外,而见面红、咽干痛、烦躁等,实为真寒假热。
可见于危重患者,常称作“回光反照”。
故真象之本质和假象之标必须辨别清楚。
否则,完全错误的治疗法则,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在用热药治疗寒极之证时或用寒药治疗热极之证时,常常出现寒热格局,药不得进的现象,即饮入即吐。
这时必须在一大堆热药中加入少许寒药;
在一大堆寒药中加入少许热药,以及凉药热服,热药凉服,也有寒因寒用,热因热用之意,称为反佐法。
●通因之通用
即用通利的方法治疗通泻的病证,叫通因通用。
如腹泻的患者,一般用固涩止泻法。但如腹泻是因湿热所致,此时非但不能止泻,反而应用泻下之法治之。
又如出血者,此出血是因瘀血所致,则必须活血化瘀,才能止血。
这些均属通因通用法。
●塞因塞用
用于补塞的方法治疗闭塞不通的病证叫塞因塞用。
如腹胀一般是用消积导滞、行气消胀法治之。
但此腹胀是由脾胃虚弱、运化失常所致,则应健脾益气,脾气健运,腹胀自消。
◇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病证结合
祖国医学主张辨证论治,也即很重视辨证。
有时病同但证不同或虽病不同但证一样故有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及病证结合之法则。
●同病异治
同一疾病,但由于病因不同或同一疾病的不同阶段以及各个机体的反应不同,则病证不一样,因而采取不同的方法治疗为同病异治。
如感冒可由风寒或风热引起,则有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不同之法。
又感冒的初起阶段和邪在半表半里或入里化热的不同阶段,治疗也不同。
从现代医学看,感冒有细菌性、病毒性等也不同。
●异病同治
不同的疾病但辨证相同,即可用相同的方法治疗为同病异治,如气短无力、久泻不止、胃下垂、脱肛、子宫脱垂、崩漏等不同疾病。
但证均属中气下陷,故均可用补中益气,升举清阳之法治疗。
◇预防为主
早在《内经》中即强调治未病的重要性,云:“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末乱,大病已成而使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比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
所谓治未病有两种含义:一是防病于未然,一是既病之后防其转变。
前者是预防疾病的发生,其主要内容是摄生;
后者是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其主要内容是及时控制疾病的发展演变。
所谓摄生即调摄精神,心情舒畅,锻炼身体,增强抗病能力,注意饮食调节,劳逸结合,适应气候变化,避免外邪侵袭等。
防止疾病的发展和转变,在外感热性病中最易体现和理解,既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等均是由表及里,由轻到重的一个转变发展的过程。
内脏之间按生克关系也体现脏腑转变病情变化的情况。
如《内经》云:“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于脾,故先实其脾气,不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
参考文献:
《中医自学指南》卢国勋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
《黄帝内经》中华书局
《图解黄帝内经》赵建新田元祥主编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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