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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副主任及以上级别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二线科(副)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寻求指导,特殊病人或需多学科医生护士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告医务处、护理部,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
关键词: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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