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速递案例75对车祸患者漏诊血胸


一、诊疗经过

年1月29日15时许,患医院救治。

被告人甲作为门诊的首诊医生接诊治疗患者,在CR检查报告明确提示患者有血胸可能的情况下,只开了一些消炎、止血的药物经行常规治疗,而没有对血胸可能情况经行确诊和处理。被告人甲随后将患者以“枕部皮下血肿、脑震荡”收治住院治疗,但未与床位医生认真交接。

被告人乙作为被害人患者的管床医生,在接到被害人患者后未对其检查报告单进行认真复查,也未对其血胸可能进行确诊或排除,没有针对血胸进行有效治疗,在治疗过程中未记录与患者家属沟通的相关内容。

被告人丙作为值班医生,在为被害人患者治疗期间也未对其血胸可能情况进行确诊和采取措施。

患者于年1月30日16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司法鉴定

经省医学会鉴定,患者死于胸部严重损伤导致的失血性休克,主要与医方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时处理血肿、大出血并未及时转院等过错存在因果关系,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三、法院判决

被告人甲、乙、丙作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医疗事故罪。

被告人甲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乙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丙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扫一扫添加作者个人


转载请注明:http://www.drwhh.com/ysjk/15755.html


当前时间: